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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既有長照機構防火安全 內政部研提三大策略


面對高齡化社會,老人長照機構需求日益增加,但近年發生數起火災傷亡事件,凸顯出此類機構面對災害的脆弱性。近期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特別彙編「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防火及避難安全改善參考手冊」,提出3大策略、28項改善對策,期望提供業界參考應用,協助強化防火性能。

內政部表示,從101年起已陸續修訂「建築技術規則」及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,規定設置兩個以上之防火區劃,供作暫時避難據點;另亦規定全面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,並降低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樓地板面積,以提升滅火效能。但這些規定只適用於法規修正後新設立的長照機構,在此之前設立的機構,即使設施設備符合建造當時法規,實際上仍然潛藏火災安全問題,近年發生的多起長照服務機構火災事件即為例證。

為此,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綜合分析火災案例原因及高齡者避難特性,為改善以往垂直避難過程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問題,建議改以水平避難模式為原則,來進行設施設備的改造及避難演練。並且強調相較於傳統仰賴機構人力救援的思維,更應致力於強化建築防火設施設備功能,運用「火災抑制」、「隔絕火煙蔓延」及「設置水平避難空間」3大策略來降低火災機率與避難風險。

(圖一:各火災階段應採取之水平避難策略。翻攝自內政部官網)

在「火災抑制」方面,首先,應正確使用電器並管制使用數量,以降低火災發生機率;其次,應使用具防焰性能之寢具及家具,且裝修應符合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規定,以防止火源擴大;最後,每個居室均應設置火警探測器,並增設簡易式自動撒水設備,像是水道式撒水系統、低壓細水霧系統等,以有效抑制火災初期成長。

(圖二:具防焰性能寢具可以防止火苗擴大燃燒。資料來源:日本防焰協會,翻攝自內政部官網)

在「隔絕火煙蔓延」方面,居室隔間牆高度應與樓層同高,且隔間牆及門扇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,管線貫穿部亦應施以防火填塞,以隔絕居室火煙蔓延;另外,整棟建築若有直通樓梯,亦應設置防火、防煙區劃,以防止火、煙在樓層間垂直擴散。

(圖三:居室隔間牆高度應與樓層同高,貫穿部亦應有防火填塞,以隔絕火煙蔓延。翻攝自內政部官網)

在「設置水平避難空間」方面,除避難層外,各樓層應以具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兩個以上之區劃,做為水平避難及等待救援空間。在新店樂活安養中心及台南長和老人長照中心火災事件中,驗證了水平避難空間確可降低避難傷亡的功能。

(圖四:參考建築技術規則99-1條之規定,分隔兩個以上之區劃。翻攝自內政部官網)

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已彙整以上策略輔以細部說明,即將出版「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防火及避難安全改善參考手冊」讓業界參考,俾能打造防火安全長照機構,提供高齡者安全安心居住環境。

公告時間:2017-05-24 文章來源:http://www.moi.gov.tw/chi/chi_news/news_detail.aspx?src=news&sn=12086&type_code=02

【睿怡防火科技/整理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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